政策动态 - 浙江数字化发展与治理研究中心

数字化发展

全国首单!浙江温州上线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三大应用场景 来源:潮新闻、浙江发布、温州发布  发布时间:2023-10-31  浏览次数:2874

10月30日,温州上线全国首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应用场景,分别为“安诊无忧”“无忧背调”“信贷数据宝”。据温州市大数据局介绍,这是《温州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细则(试行)》(下称《细则》)实施后最先投用的三个场景,也是中国(温州)数安港的又一成果,在全国属先行之举。

据了解,为推动公共数据价值有效释放,让数字发展成果造福于民,温州主要在公共信用、卫生健康、金融服务等三大重点领域征集应用场景。本次上线的三大应用场景来自数安港已合规审核的数据产品转化,是10月21日《细则》正式实施后研发设计的首批公共数据授权应用场景,将为用户提供智慧医疗、人才招聘、信用贷款等多项服务。连日来,各场景单位相继向主管部门递交申报材料,历经半个多月的材料预审、专家审查、终审、对外公示、授权备案等流程,于日前正式签订场景授权运营协议,获得对场景所需公共数据的开发利用许可,数据主要来源为温州市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归集的公共数据。

根据《细则》要求,企业开发利用公共数据,需结合具体的应用场景,并且与民生紧密相关、行业增值潜力显著、产业战略意义重大的领域将优先对其开放相关数据。此次投用三个新场景就与上述领域相符。

据介绍,“安诊无忧”应用可为有护理服务需求的人群精准匹配门诊陪诊、上门陪护、住院陪护等服务,满足人民群众的多样化、多层次健康需求;“无忧背调”应用能够对海量简历进行迅速分析并生成报告,达到节省用工成本和降低用工风险的目的;“信贷数据宝”应用将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全流程信贷业务提供高效便捷的信息服务,有效提升风控效率和精度,全面强化信贷管理能力。


“安诊无忧”与“信贷数据宝”应用场景    图片来源:温州市大数据局

“公共数据取之于民,也应用之于民。此次上线的三款应用都有效释放了公共数据价值,具有较大社会意义。”温州市大数据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温州市不少企业及应用场景持续递交了使用申请,部分已获取所需公共数据进入产品研发中,预计近期将有第二批、第三批应用场景陆续上新。与此同时,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试点县(市、区)也在紧锣密鼓推进相应场景的上线投用。温州将优先向民生紧密相关、行业增值潜力显著、产业战略意义重大的领域开放数据场景,为国家提供一批可复制、可推广、有价值的数据产品。

近年来,温州锚定“数字化改革先行市”总目标,积极探索公共数据共享路径,搭建了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归集数据200亿余条,主要用于支撑市县两级部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在公共治理、民生服务等方面发挥着较大作用。今年3月以来,温州市大数据局结合国省政策、部门意见、调研分析等情况,历经专家论证会、听证会等环节,制订出台了《温州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包含6个章节、40条具体措施,为企业申请公共数据“有据可依、有制可循”提供了详细的“指南”,确保企业合理合法获取数据。


中国(温州)数安港    图片来源:瓯海新闻

为保障数据安全流通,2022年以来,温州市高位推进中国(温州)数安港建设,系统构建了特色产业园区、数据基础制度、数据交易平台等“九个一”架构体系,形成了联合计算、合规审查、交易流通、场景孵化、司法保障五大核心竞争力,有力破解数据行业存在的“不敢共享、不会共享、不愿共享”难题。中国(温州)数安港自启动建设以来,孵化了一大批数据场景,除了这次获得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场景外,后续还有多批场景即将上线,此外相关试点县市区的上线场景也在紧锣密鼓地推进中。

《浙江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主要内容↓↓↓

2023年9月1日,《浙江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开始正式施行。其中提出,支持具备条件的市、县(市、区)优先在与民生紧密相关、行业发展潜力显著和产业战略意义重大的领域,先行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试点工作。

《管理办法》指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是指县级以上政府按程序依法授权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对授权的公共数据进行加工处理,开发形成数据产品和服务,并向社会提供的行为。

图片来源:©千库网

《管理办法》对授权运营单位的安全条件作出了以下要求:

1、基本安全要求:

经营状况良好,具备授权运营领域所需的专业资质、知识人才积累和生产服务能力,并符合相应的信用条件。

2、技术安全要求:

落实数据安全负责人和管理部门,建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内部管理和安全保障制度。

具有符合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标准和商用密码安全性评估要求的系统开发和运维实践经验。

具备成熟的数据管理能力和数据安全保障能力。

近3年未发生网络安全或数据安全事件。

3、应用场景安全要求:

授权运营的应用场景具有重大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并设置数据安全保障措施。

应用场景具有较强的可实施性,在授权运营期限内有明确的目标和计划,能够取得显著成效。

按照应用场景申请使用公共数据,坚持最小必要的原则。

4、重点领域具体安全要求:

由公共数据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领域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管理办法》规定了以下五种授权运营方式:

1、公共数据主管部门发布重点领域开展授权运营的通告,明确相应的条件。授权运营申请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公共数据主管部门提出需求,并提交授权运营申请表、最近1年的第三方审计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数据安全承诺书、安全风险自评报告等材料。

协调机制有关单位应核实授权运营申请单位是否符合安全条件、信用条件等要求,报本级政府确定后向社会公开。

2、试点市、县(市、区)政府坚持总量控制、因地制宜、公平竞争的原则,结合具体应用场景确定授权运营领域与授权运营单位,并报省政府备案。

3、省市两级公共数据主管部门依托本级公共数据平台建设授权运营域;县(市、区)依托市级授权运营域开展授权运营工作,确有必要的,可单独建设授权运营域。省公共数据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省授权运营域建设标准,并组织验收。

4、授权运营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一般不超过3年。授权运营期限届满后,需要继续开展授权运营的,授权运营单位应按程序重新申请公共数据授权运营。

5、授权运营协议终止或撤销的,公共数据主管部门应及时关闭授权运营单位的授权运营域使用权限,及时删除授权运营域内留存的相关数据,并按照规定留存相关网络日志不少于6个月。

授权运营单位的权利与行为规范:

授权运营单位依法合规开展公共数据运营,不得泄露、窃取、篡改、毁损、丢失、不当利用公共数据,不得将授权运营的公共数据提供给第三方。

定期报告运营情况,接受公共数据主管部门对授权运营涉及的业务和信息系统、数据使用情况、安全保障能力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严格执行数据产品和服务定价、合理收益有关规定。

涉及个人信息、商业秘密、保密商务信息的公共数据,应经过脱敏、脱密处理,或经相关数据所指向的特定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依法授权同意后获取。相关数据不得以“一揽子授权”、强制同意等方式获取。

授权运营单位加工形成的数据产品和服务应接受公共数据主管部门审核。数 据产品和服务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数据要素市场规则流通交易。

授权运营单位应坚持依法合规、普惠公平、收益合理的原则,确定数据产品和服务的价格。

《办法》还提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安全坚持谁运营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授权运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运营公共数据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授权运营单位违反授权运营协议的,公共数据主管部门应按照协议约定要求其改正,并暂时关闭其授权运营域使用权限。


来源:潮新闻、浙江发布、温州发布

编辑:王红岩

审核:郭   莹